“那你也不读书,也不想管田庄上的事儿,你到底想干嘛啊?”
洛笙很无奈地看着洛凡,心想自己两辈子都很年轻,上辈子一心学习搞事业,连恋爱都没谈过。
如果换位思考,自己是爹爹,有这么个混不吝的儿子,那该多头大啊。
“我……?我就喜欢打拳,喜欢打猎,喜欢打仗!”洛凡眉飞色舞地说,不过马上眉眼耷拉下来:“现在也没仗可打,我也没啥用武之地!”
兄妹俩聊天聊得入神,谁也没注意到,楚瑶已经从背后慢慢地爬到田埂上面。
原来三哥喜欢打仗?现在国泰民安,不过未来就不好说了。有男主秦王这号唯恐天下不乱的主存在,肯定是战火硝烟,生灵涂炭,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为了他的功名霸业,秦王是绝对不会管老百姓的死活的。
想到这里,洛笙的脸也耷拉下来,很不开心。
宁做盛世犬,不做乱世人。
谁愿意在战乱中过日子啊,她完全不想。明明洛家处在世外桃源,家里薄有资产,这些佃户有时候不听话,也是可以好好商量解决的小问题。
洛凡见妹子耷拉着脸,以为她不信自己武功不错,立刻把一旁的大石头搬过来,左右手来回揉搓热身,嘿哈喊了两声:“你看着!”
话音未落,大掌就劈在石头上,一下子将石头裂开两半。
“啊!?”
“啊!?”
两声尖叫先后响起。
一声属于洛笙,一声属于楚瑶。
楚瑶本就害怕混世魔王三少爷,有一次他抓了一只鸟儿,是翠绿羽毛眼睛上有一圈嫩黄细毛的可爱小鸟儿,她正好去水房给小姐打早上用的洗脸水,见那鸟儿可爱,便鼓起勇气央求三少爷把鸟儿送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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