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迟归的住处。
现代隐居山林的三大好处:清净、悠闲、恣意;三大坏处:冬冷,夏热,虫子多。
迟归是个懒的,院子里杂草丛生了,他也没有想过要抽个空打理一下。
温沆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迟归穿个白色背心,棕色短裤大大咧咧的坐在院中石桌旁的凳子上,左手捏着个酒壶,右手挠着腿上昨儿夜里被蚊子叮的包。要不是那张脸长得好,他的姿态,就跟一事无成的酒鬼大汉没什么区别。
王均从黑色宾利雅致的车里拿出礼品,缓步走到温沆身边。
温沆侧身接过王均手里的东西,道:“你在这里等着。”
王均恭敬的颔首道:“好的。”说完,便退回了车里。
温沆单手拎着礼品,推开东倒西歪的木门,走进了院落。
迟归的肤色偏白,被他这么一抓,大腿红了一片,颇有些触目惊心。他灌了一口酒,斜眸睨了一眼西装革履的温沆,调侃道:“大老远的就听到你那辆破车的声音,这地方道路崎岖的,可真是难为你那司机能把车子开进来。”又喝了一口酒,擦着嘴巴:“找我有事?”
温沆看了一眼迟归下巴上的胡子茬,眉心微蹙。
年轻时候好歹也是各界闻风丧胆的大人物,现在……
真是枉费了他一身才华能力!
温沆抿了一下薄唇,把带来的礼品放到他手边,而后解开西服外套的扣子,在他对面坐下,道:“温家最近出了一些状况,我想听听你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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