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头一起,沈芊芊有些坐立难安。
程砚宁的大名,她是进入京大没几天,军训的时候便开始听闻的。最初的时候,也在学校里偶遇过他一两次。那样优秀清冷的男生,独自一人的时候高高在上难以接近,和别人一起出现的时候往往前呼后拥众星捧月。他像天生的发光体,无论在哪,都是特别出众的存在。
谁能不喜欢呢?
哪怕那喜欢并不纯粹,夹杂着憧憬虚荣等等外在因素,可想象中,有幸被他喜欢,都是特别风光又值得炫耀的事。可事实上,她距离程砚宁实在太远了。先前也填表想要进入学生会,可成绩算不上优秀人缘算不上好也没什么特长,面试后就被淘汰了。
总归,她压根接近不了那个人。
她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她最终不但近距离地接近了他,还是以那样一种灭顶般屈辱的形象。
小树林里被手电筒灯光打到的那一幕,成为她二十年里最最无法释怀,想起来便能崩溃的一幕。而这之后到现在,她无时无刻不在承受着那一幕带来的嘲笑和蔑视,她成了整个学校的笑话。
都是因为程砚宁,还有甄明珠!
他们将她害到了这种地步,偏偏还跟没事人一样,过着逍遥舒心的日子,接受着学校里无数男生女生艳羡,凭什么啊!
别说喜欢了,这种情况下,她怎么可能再对程砚宁产生一丝一毫的喜欢?她恨不得将他抽筋扒皮,恨不得甄明珠被众人唾弃,最后两个人一起捆起来,扔江里喂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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