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见不到蒋慕然的第九十三天,除了被林盛养得愈发肥大臃肿的胖头,一切照旧。某些情况下,欲望会使稀松平常的物理需求变成伊甸园的禁果、沾着口红的细长香烟、令人着迷的纯白粉末。但胖头的欲望很纯粹,纯粹到我怀疑它是不是只知道填饱胃袋,一旦需求无法被满足,它就会踩着粉色的肉垫来到我身前,一个劲儿地喵我,饿急了咬住我的裤腿不放,让我寸步难行,又或是从沙发高处猛跳下来,庞大的身躯足够直接把我砸成重度残疾。林盛老是喊我逗它玩。他说我要和花花草草、猫猫狗狗朝夕相处,这样才能多点人情味。林盛的人生哲理没什幺理论和逻辑支撑,我一般都当屁听。我不希望自己有人味,我最好什幺味道也没有,我说过,我不会再自找麻烦。
为了让林盛闭嘴,我决定与胖头和睦相处,营造出一种友好温馨的打破物种局限的假象——我林筱良心在上(我这人没有良心)口头画押为证,这辈子和胖头不离不弃,永远相亲相爱。林盛满意了,将胖头全权交给我喂养。我个人崇尚野生放养法,遵循物竞天择自生自灭的自然规律,有时半夜抽完烟会心血来潮帮它铲屎,剩余的时间都是易矜在照顾它。
胖头不算一只很难养的猫,它掉毛但不乱拉屎,住进家里唯一一次随地小便尿到了我的床上。等新床垫送来的那一晚易矜抱着枕头来客房陪我睡觉,因为只有一床被子,他把我裹得密不透风,生怕我着凉感冒,我说只要你不和我睡觉,被子就不会不够盖,我就不会生病。他说只要筱姐和小矜睡觉,就能很暖和,筱姐就不会生病,也不会做噩梦。听了他的话我恶狠狠地祝他鸡巴烂掉,他明明只是想用鸡巴蹭我的逼。当晚我的自杀计划被他的胡搅蛮缠打乱了七个小时,又在朝阳升起照亮大地的那一刻焕发出了勃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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