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生不如死,这就是了。
事情还没完,就在大家觉得莫梓涵做事够绝的时候,她又对留守的千瑞说道:
“等她醒后,将她的手脚都砍掉,做成人彘,然后找人给她治好。等她伤口完全恢复,再找一百个乞丐将她轮-奸了,若是一百个人都还搞不死她,就放她一马,让她去军营里当军妓。”
“……”
莫梓涵的话听得大家大汗的同时都没了反应,特别是千瑞,连接旨都忘了。
“怎么,要我再重复一遍吗?”
“啊?……不……不用!末将遵旨!”
见到属下们惊掉一地的下巴,南宫瑾笑了。
热情、爽朗、恩仇必报加倍奉还,这就是他喜欢涵儿的原因。或者说,这就是他喜欢飘萍的原因。
他是南极仙君,至于他自己叫什么名字都已经记不太清楚了。几十万年前,他依稀仿佛叫做南宫瑾。后来随着天帝册封他为南极帝君,大家都亲切地叫他南极仙君,一些关系还算近的,都叫他南极。
不知是生性冷漠还是他天生冷心冷情,在天庭的几十万年无数的神女和仙女向他表达过爱意,可是他却都没有理会。
唯独这个叫做飘萍仙子的仙女。
她只是一个上仙,地位与他相比相差了十万八千里,与其她的一些仙女相比,她既没有多么出众的外貌,也没有多么厉害的法术,身份更是没有已经成神的仙女尊贵。
可是他却偏偏注意到了这位飘萍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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