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太阳火辣辣的热,陆晨夫妻换着背芳菲,他们走得满头大汗。
到了山里,陆晨和刘氏带着小芳菲进林子,刘氏牵着芳菲,陆晨弄了个树杈子,打算用力捕猎。
芳菲运用寻宝眼在山中搜寻,她发现长刺灌木从中有一窝兔子,她欣喜地说,“爹,您们看那边,有小兔子呢,好多了,好像有四只。”
“哪里,哪里。”陆晨和刘氏兴奋地东张西望,四处寻找兔子的踪迹。
“灌木从里啊,爹,快去把兔子捉住。”小芳菲放开刘氏的手,十分兴奋地喊道,“爹,爹,捉住小兔子。”
陆晨低头,躲开带刺的灌木,蹲下身子,去捉窝里的小兔子,小兔子四处窜逃。
为了家人的生计,刘氏和陆晨使出十八般武艺,最终把四只小兔子抓住了,每只兔子差不多五六斤重,陆晨欣喜地道,“娘子,我们的菲儿真是有神仙保佑啊。”
“是啊,这四只兔子能买个好价钱,镇里的人喜欢野味,我们能换些钱了。”刘氏脸上露出笑容。
“娘,我们要挣钱盖房子,让村里的人不敢小看我们。”芳菲奶声奶气地道,“爹,小兔子能买多少钱?”
“菲儿,一只小兔子至少能卖三十文。”陆晨用衣服兜起小兔子,憨厚地笑道,“菲儿,我们发财了。”
芳菲暗自计算:古代的一文钱相当于现代的三毛钱,十文三块,一百文三十块钱。四只兔子一百文,可以还一斗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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