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远和寻了匠人,将主院的耳房改作了一间小厨房,花婆子在一旁照应,明菲则避开匠人去了半春园接待牙婆。
这牙婆是蔡家从前用惯的,得了陈氏的反复叮嘱,用心地寻了合适的人送上来。两个灶上的,是母女,姓金,当娘的已经三十多岁,女儿才十三四岁,长相一般般,衣服很陈旧,到处都是补丁,但浆洗得很干净,看人的时候目光也很沉稳,没有躲躲闪闪或是畏畏缩缩,只是女儿的眉梢眼角不可避免地含着一股悲哀。
明菲觉得做饭食的人,卫生是关键,这母女二人落到这个地步,还能保持衣饰整洁,还不错。便问那牙婆这两人的情况,牙婆见她相问,知道这是看上了。于是细细讲述了一遍金氏母女的遭遇:“她当家的还在的时候,在麒麟街那边开了个小吃店,生意还兴隆。后来她当家的死了,她没有儿子,店子被无良的叔伯给占了,还要将她母女二人卖掉。她不忿,不想女儿沦为奴籍,带着女儿东躲西藏,到处给人打零工。听说奶奶家中要招人,知道府上仁慈,特意找到小的,想替奶奶卖点力气。”
假如牙婆说的是真的,这女人也算有骨气。可是既然不想沦为奴籍,那便是只愿意签活契。明菲有些不太愿意,她的厨房是重地,最怕就是有人来捣乱。若是有卖身契在手,有个什么不妥,也好处理,就算是逃了,官府对逃奴的追究管制也是很严厉的。对方顾忌这点,行为上也会收敛许多。而活契,随时都可以走人,也不是那么好拿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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