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荼蘼敢于做这样的手脚,是因为知道古代大唐的法医技术非常落后,他们能检验出初步的死因,但太细节的部分就无法验明。若在现代,或者法医系统相对完备的宋代,她就不敢如此托大的掉花枪,搞不好会把自己绕里面。所以嘛,兵法有云,要活学活用,天时、地利与人和不对,就不能乱套用计谋。
她用虚假的、她自行创造出的事实把众人都带到沟里了,那就是:冯家表侄是自杀还是他杀,与冯经没有半点关系。死人无法把自己吊两次,造成这种结果,是有人想陷害。况且门粱那么高,可现场却没找到上吊所用的椅子。这就更证明,当时有“第三人”在场。而包括县令在内,从上到下,就没人想过冯经就是那第三人。毕竟照常理来说,哪有自家门口死了人,把尸首弄下来后又挂上去,最后让街坊邻居发现的道理。
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惹麻烦吗?却不知道,有时候麻烦大了反而解决问题,这是逆向思维。
出可以说,春荼蘼利用了人们那种想当然的心态,轻松就赢了这场官司。她的良心没有受到丝毫的谴责,她相信,结果永远证明手段是正确的。毕竟临死也要各应人的混帐东西,实在不值得同情。既然冯家表侄以恩为仇,那么就让他的坏心思和他的灵魂一起下地狱去吧。
而鉴于暂时找不到那个“第三人”,冯经被陷害的情况又已经坐实,自然当堂释放。此案成为一件小小的悬案,冯家表侄也没有亲人了,无人上告,过不久这事就淹没在日常的琐碎之中。若有人来闹腾,那个人就会被严重怀疑正是第三人,纯粹自找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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