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五娘这番话,是有证人证明的。她那两处房舍的承租人,证明她当天早上确实去收了租银。而邻居李二,更是关键中的关键。是他,英雄救美,还用洗衣槌打昏了春大山。
而春大山辩称,“九月十八日早上,我去了镇上万和银楼,给女儿打了一只银簪子,因为想早点回去,所以抄近路,走了飘香居后面的胡同。可不知从哪冒出来一个小贼,抢了我的钱袋和簪子就跑,我一直追到一处院子里。那小贼突然不见了,就见这女人扑过来。”他也很确定的指着张五娘,“拉扯之间,我后脑子一疼,就什么事也不知道了。醒来时,已经上了枷。”
对于张五娘的供词和春大山的口述,春荼蘼非常熟悉,都能背下来了。她只能说,如果坐着听听,还挺像那么回事的。陷害春大山的人,可以说下了不少本钱,考虑得也算细致。但这些内容在她这种律政强人的眼里几乎漏洞百出,何况她还现场调查过。
但是,到底是什么人,又是什么样的仇怨,促使那个人做出此等无耻行径呢?
“堂下春家女,你既然要代父申冤,在如此确凿证据下,可有什么话好讲?”听完双方的陈述,张宏图问春荼蘼。
春荼蘼从容上前,像男人那样深施一礼,朗声道,“大人明鉴,民女有几个疑点,要问问原告和证人。”
原告张五娘正在堂上,证人李二和另两名租屋的证人都在堂下候着。对租屋的证人,她没有什么异议,李二却必须要细细盘问才行。就是她找的证人,希望小九哥快点把人带上来。至少能来一两个,把此案拖到第三堂,保证今天春大山不被用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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