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黑暗将破,天边露出丝丝的亮光。
雁归从睡梦中醒来,茫然地看向一旁,才发现,他是被一只小脚丫踹醒的。
他的生活极其规律,就算睡得再晚,早上,他也是在固定时间醒来。
这次,离他起床的时间还差半个小时。
抬手将踹在自己脸的小肉脚拿开,翻身坐起。
他睡觉的时候小家伙明明在他怀里,现在醒来,小家伙已经调了个头,头贴在他的腰际,脚踹在他脸上,半个身子都紧贴着他,正睡的香甜。
被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掉到了地上,好在屋里是恒温状态,会根据人的需要调节着温度。
也不怕她冻着。
今天醒的早,干脆去营房里看看,那群家伙最近太闲,干脆早点叫他们起来锻炼锻炼。
这一早,铁血营的三千血卫是被一声响亮的号角叫醒的。
他们刚刚被惊醒还有一刻犹豫,等他们反应过来是紧急集合的号角,很快各营房的人都动了起来。
穿衣,穿鞋,叠被,整理内务。
等所有人站到操场,看着雁归站在路灯下的时候,也仅仅用了三分钟不到的时间。
“你们昨天晚上做什么了?三分钟,整整三分钟!”
雁归点了点腕表:“要是战时,早被敌人给整个埋了。”
众人鸦雀无声,三分钟确实有些迟了,他们最快最好的速度是在一分钟内穿衣穿鞋整理内务,一分钟不到跑到操场集合。
从号角响起,到排列好队伍,最快的速度是1分48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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