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愿去回想之后发生的事,反正没有人怀疑她,也再没有人发现过姐姐。她成为家里唯一的孩子,却过得不像她想象中快乐,所以在她有能力的时候,才会毅然选择离开。
这许多年,她漂泊在外,努力安定下来,却只能一次次被迫离开。
那又怎样?她还活着,那些曾经比她优秀,比她开朗,比她漂亮的人,都已经尘归尘,土归土了。
重要的是,她喜欢现在的生活,喜欢这座钢铁建成的城市,也许因为同样经历过伤痛,兼容并包的城市氛围让她觉得自在,所以她才会选择在这里安家落脚,可是现在,这处最像家的地方,也已经不再安全。
两瓶水,手上的血迹便慢慢随之流入下水道,消失无踪,似乎连手上的罪恶也一起洗掉了。
一个人濒死的时候,原来有如此绝望的眼神,她不敢眨眼,害怕那张年轻的脸不停出现在她眼前。以前选择将人捂死,她占了大便宜了,如果她早看到对方临死前的双眼,她早已经在杀死别人之前自己先疯掉了。
她不是恶魔,杀人,只不过是为了自己能更好地活下去没有选择的选择。她才是真正可怜的受害者!
家回不去了!至少现在她使用的身份必须马上放弃。可惜了,她是真的喜欢佘欣悦这个角色的。
到底问题出在哪里?她怎么会这么快被人发现呢?她承认,那天半夜,她带着佘欣悦的尸体准备掩埋,当她一直以来使用的埋尸地点突然一具尸体也不见时,她吓坏了。半山腰上,沙子堆里,谁会闲得无聊扒开看看,那么点地儿,种东西都不够种子钱的,她自以为很安全,所以才会一用就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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