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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金韬的穿着习惯很好,和女士约会的时候既不会穿得过分骚包,也不至于太过正式,让人有压迫感,就比如今天,他穿了一件高端定制的衬衫,但是没有搭配外套,看上去比较干净,但因为没搭西装,整体气质还是更偏休闲一点,给人感觉还是相当舒适的。
秧苗和他见面的第一反应是,这人的衣品还不错,可惜身上气质压不住,他从小长在富贵窝里,也一直在接受贵族教育,当然不是这方面的气质,而是他整个人给人一种并不那么刚正的形象,总让人有一种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如果非要说的话,那就是有一种许多年前《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安嘉和的感觉,就让人觉得他下一秒钟就要动手打人了。
“我这可是冒着生命危险在搞事啊。”秧苗内心悲壮的想。
碍于秧苗毕竟是秧氏集团千金,而且还是秧吏膝下最受宠的孩子,现在两家集团合作如此紧密,双方家长又这么希望促成联姻,平金韬现在装得还挺绅士,一直把秧苗当个小公主似的捧着。
秧苗可不是吃这一套的人,她就喜欢白琮那种态度,可现在不是演戏么,角色性格大于演员本人,戏还得唱下去啊。
“今天咱们上哪儿?”
“听说你喜欢看话剧,今晚刚好有个明星班子的经典话剧演出,他们说票很难抢的,我特意让人留了两张vip区的票,”平金韬发动车子之前有个小习惯,倒了几粒口香糖在嘴里嚼着,说话的时候姿态也相对随意,“所以我们可以先找个地方逛一逛,一起吃顿晚餐,然后再去看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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