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堂之上,挂着“明镜高悬”的匾额。
匾额之下,老态龙钟的县令,半梦半醒地坐着。
他的左手边,低一阶的台上,设了一方小伏案,那后面坐着个面相不善的主簿。
两旁各立八个神情肃穆的衙卫。
老县令终于发话了:“堂下何人,速速报上名来。”
赵长茹恭敬回话:“回禀大人,民妇乃云阳村许家妇赵氏。”
“赵氏,你敲响鸣冤鼓所为何事?”
“回禀大人,民妇要告何翠花蓄意杀人!”
何翠花反驳道:“赵长茹你别血口喷人。”
惊堂木一声清响。
“大胆!公堂之上,岂容你放肆。”
何翠花吓得浑身一抖,匍匐在地求饶:“请大人恕罪。”
老县令问道:“赵氏,你告何氏杀人,杀的是何人?”
赵长茹答:“回禀大人,何氏所杀之人正是民妇。”
堂外围观之人闻言喧闹起来。
惊堂木又是一声清响。
“赵氏,你可有证据?”
“回禀大人,民妇并无证据,但民妇确信是何翠花想杀民妇。”
“此话怎讲?”
“民妇那日亲眼所见,是何翠花将民妇推进河里。民妇不会凫水,险些淹死在河里,幸而同村李家嫂子将民妇从水中捞起,民妇才活了下来。”
“何氏与你可有仇怨?为何要推你下水?”
“回禀大人,民妇只知何翠花三番两次,与人颠倒黑白,往民妇身上泼脏水,企图毁坏民妇的名声,三日前,也就是民妇落水那日,甚至蛮横霸道地打了民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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