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宝媛嫁在青铜县城,丈夫在县牙刷厂上班,婆家家境还可以。
她自己也在牙刷厂上班,是个合同工。
她和丈夫生了两个女儿,大的四岁,小的两岁。
赵国强今年十六岁,在县城五中读初三,学习成绩并不好,这初中还是花钱买的,并不是自己考进去的。
当然,这钱当年也是丁心慧花的。
他平时住校,只有寒暑假才会回到丁弯,其他放假的时候也待在赵宝媛家里。
赵世安夫妇和赵宝娜三人出事后,因为赵国民还在痛恨赵世安的歹毒无情,所以没将这些事告知赵宝媛。
远在县城的赵宝媛和赵国强两人一直蒙在鼓里,不知道家里出事了。
原本赵宝娜结婚一事,可以让赵宝媛早点知道家里出事。
因为赵宝娜被抓,她和谷明峰结婚这事就泡汤了,要是赵宝媛回来参加婚礼,就能发现这事。
不过上回赵宝娜去县城准备小产时,吴桂花就对赵宝媛说过,结婚不办婚礼,让赵宝媛别回来了。
未婚先孕,而且怀的还不是谷明峰的孩子,赵宝媛对赵宝娜的所为也很不齿。
不参加婚礼更好,所以赵宝媛也没将这事放在心上。
她和赵国强今天回来,是准备向赵世安拿生活费的。
赵国强身上的钱用完了,一直没能等到赵世安送钱去,就去找赵宝媛要钱。
平时放假赵国强在她家吃喝,她婆婆就不大高兴了,她哪里还能拿钱给他当生活费。
队里人怪怪的眼神让她心里特别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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