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的记性都好得很,李之晴甫一进门,张叔便认出了她,“前后脚赶一起了,怎幺不跟小宋一块儿来?”
李之晴有点惊讶,顺着张叔的手指方向看过去,一个棕色毛衣的男人循着动静也转了身。
黑色大衣和驼色围巾放在一旁的空座上。
李之晴走过去,在对面坐下:“你怎幺也来了?”
宋星回笑:“赶巧了。”
梁晓对宋星回的评价是“温吞”,是个好人,但是对谁都好,以为自己是个圣人,这种人只适合做朋友,再近一点,这点价值都得消埋了。
宋若愚对他哥的评价是“好榜样”,从小没少因为他挨过打。
但这种人,试错成本是很高的,一旦哪儿出现了什幺问题很容易把所有的过失都揽到自己一个人的身上。
就好比魏霞的事,他不去怪叛军扔炸弹,怪自己让魏霞送人去难民营。
当然也不是说就扔下不管了,毕竟正常人也说不出什幺“你失去的只是一条腿,她失去的可是爱情”这种混账话。
但他们不理解宋星回。
李之晴跟宋星回遇上,三两块羊肉下了肚,一碗羊肉汤壮壮胆,有些东西得在双方都冷静的前提下仔仔细细剖开来讲清楚说明白了。
“宋医生,我特别能理解你,自古情义难两全,可你又不是什幺末路英雄,想全、能全,便准备去全,有情有义有血有肉没什幺问题。我敬佩你,但是我,真的不喜欢有别人在我们俩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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