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几年我想起他,莫约一时一种感情。零零散散写了几篇,总觉得差了些什幺,我这个人大概爱故作清明,老朽败落自怨自艾,子孙满堂也没恐想些有的没的,世上的将亡的人多半如此吧。我尤其不愿意提起我想要什幺,又如何失去,因为我晚上并不很少思考这个问题,从灰蒙到破晓。
早在那之前,我就十分懂得人的爱欲了。鸳鸯蝴蝶的爱情,我在刚刚接触的时候,并不向往。遇见他之后,莫约也才知道是什幺滋味。
其宝。
他长得很干净,很沉穗,像个沉默寡言的人。这样相貌其实不英俊,不论何时的城里人还是乡村人,都不会因为这种长相得到优待。因为这种长相的人,疑心让人觉得憋了闷心思又不开口,或者软弱可以随意磬打。
这是我初次见他的印象,可他的样貌在后来越来越模糊了。他喜欢戴帽子,下半张脸总是在变化,胖胖瘦瘦,留各式胡须。我已经说不清他的具体五官了,只知道他好像年轻的大姑娘,总是在变化,尤其是他的眼睛,有好几种样子,每一种我都记不清了。
我只记得,他有一张桌子,一个空旷旷的屋子,他坐在桌前,我在他旁边。窗前有个榆钱树,开窗时飞进来,打到
他脸上。我就把手伸过去,太阳底下,他的脸上映出我手的影子。我坐在他身边,寒中有暖,吃了很久榆钱。
那个地方也许是仙境,可是我已经不记得了,兴许也只是一场空梦。与我同坐的只是萝梅罢了。萝梅倒是有掌故的,我与他喝醉了,我向来以为我喝醉了颜色不上脸,走路如果不着急也稳,外面的酒局到了晕眩,便故作冷静,什幺话也不说,脑子里胡乱地流,人家要赞我海量。与他我没什幺遮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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