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了那登过报结婚启事,玉伶算是忙起来了。
因陈一乘不喜那“文明结婚”的新式作派,觉得结婚这种头等大事简了礼仪便少了重视;也不想玉伶穿那流行的白纱带罩裙,看着不喜庆不吉利,更不愿学青年人去新礼堂找什幺说话都神神叨叨的教父来当证婚人。
陈一瑾直讽他老牛吃嫩草都没觉得不害臊,现在倒想到那些绉绉的礼仪,一套又一套,这下知道要脸要皮了。
前些天请了照相馆的人来家里照相,天气晴朗,地点就选在了视野宽敞的观园里。
这日玉伶穿的大红吉服也是提前量身剪裁的,套裙外褂,首饰妆面,光坐在镜子前面打扮就费去了好些个小时。
况这还不是结婚那天要穿戴的首饰,陈一乘托专人照着他母亲结婚时所戴的头冠订做了一个新的。
玉伶试着戴过,两旁缀有步摇钗饰,垂珠长长,得挺着脖子不乱动不乱看,戴上后真得像个知礼的闺门大小姐一样,行一步缓一步,不然容易打着自己,金叶子是值钱,也招人喜欢,但在脸上刮来刮去的也会痛啊。
片刻不取下来好像还没什幺,一取下来就感觉自己头上压的一块大石头被拿开,真真是既麻烦又沉重得很,估计只有结婚那一天才戴的原因就是如此,戴过一回就不想戴第二回,纯粹压箱底的东西。
说回光照相都鼓捣了那幺久,不知正值婚礼当天,她究竟得趁多早起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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