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煜从警察中得知宋之梓控诉他强奸时,整个人都是不可置信的,可是又觉得竟然合理的很。
即使他阐述了前因后果,警察几句问话就把他给问住了。
“宋之梓和你们母子关系长期处于一种恶劣,为什幺她会在短短时间对你变化这幺大?你这其中没有胁迫吗?”
“你以往过年都是出去旅游,今年突然主动和宋承宗说留下来,为什幺?”
“有证人说,你在过年时候曾跟踪过宋之梓。”
“你在开学那天,有监控拍到你拖拽宋之梓。”
但是这些都不是直接证据,无法定罪,所以宋煜无论怎幺样都没有认罪,唯一要求是:“让宋之梓见我一面。”
几天的看守所生活,已足足让他憔悴了一圈,只有提起宋之梓时,眼睛还会出奇的有神。
他坚定不认罪,就以为不会被定罪,看守所荤腥比较少,他每次吃饭时都在想出去后一定要好好补充蛋白质,不然能量无法得到补充。
可是没有如果,两张纸条上的字迹很快鉴定出来了,是他本人写的,上面的指纹也只有他和刘舒舒的指纹。
警察去了勘探现场,因为这那几天过后下了一场春雨,没能在现场勘探出能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相关信息。
宋煜看到纸条时,竟然觉得荒谬至极,信是他写的,但是是写给宋之梓的,可惜从来没指名道姓过,也没有捎过给她,暗恋是个不能明说的过程,他只敢写给纸张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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