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格斯遇到奥德莉之前,活得不比路边的烂石头好,谁见了都能踢他一脚。他不懂什幺叫衣食无忧,生来低贱,赤脚淌进恶浊烂泥里也不觉得有什幺。
后来奥德莉买下他,摘下他颈上沉重的奴隶项圈,带回金碧堂皇的庄园洗干净养好伤,才算勉勉强强有个人样。
安格斯虽是从角斗场中杀出来的,却也防不住冷刀暗箭。他刚开始替奥德莉做事的那两年,身上添了不少疤。
他并不惜命,自小在泥沼里挣扎存活的野草意识不到自己的命有多珍贵,骨子里生来藏着野性,厮杀求胜只是与生俱来的野兽本能。
教他暗杀技巧的老师是奥德莉母亲留给她的一名女侍从,她曾对奥德莉说,安格斯看似不声不气,实际是个血流干了也能挣扎着把敌人摁在自己的血泊里淹死的人。
她不止一次提醒奥德莉,那小奴隶太烈了,脖子上没有烧红的铁索拴不住他。
奥德莉每次都只是一笑了之。
她就是要养一条不叫的烈犬,若不完全信任他,又如何令其心甘情愿地伏在她脚下。
奥德莉做到了,安格斯毅然决然地抛去所拥有的一切,成为了她手里最趁手的一柄无形的利刃。
他只在意她所看重的东西。奥德莉野心勃勃,欲求权贵,他便无怨无悔地替她铲除脚下的挡路石。
事情本该如此。
可当某日安格斯忽然意识到他的主人十分看重他的时候,自初见便埋在他心底的那颗无人问津的腐烂种子便一夜间生出了欲壑难填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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