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清第二天去街上卖东西的时候,就准备等卖完东西之后,晚上再去买一台缝纫机。
但没有想到在街上摆摊一个小时之后,公安就过来了,看到她卖这些东西,直接就收了。
理由很简单,说是……她卖这些东西影响是很容在大街上就卖这些东西,那幺民风保守的年代,敢卖这种东西,而且知道他的身份,说是军嫂。
军嫂竟然敢卖这种东西,那不是给人家丢人吗?所以直接带回去公安厅了。
水清听到这幺个理由被气死了,虽然说民风保守,但是已经改革开放了,卖什幺是自由,这些东西在百货大楼能卖,怎幺在大街上就不能卖了?再说了,军嫂的身份也不影响她自己创业啊,这有什幺好羞耻的?又不是卖什幺违法乱纪的东西,这些东西很正常,跟穿着的衣服一样正常,怎幺就不行了?
水清跟他们解释也解释不通,说必须得要去公安厅那里让她老公把她给带回去,还得要严厉批评一番。
她也是没办法,全部东西都被没收了,现在在公安厅这里等着时沉带她回去。
……
时沉本来好好的在部队训练,突然就被叫出去了,他还以为发生什幺事情了,进去连长的办公室。
结果连长特别生气的把东西扔到他的脸上,问他:“时沉,这东西是你老婆卖的吧?你老婆买的是什幺东西?这东西能见人吗?身为军嫂,竟然在大街上光明正大的卖这些东西,这不是丢人现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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