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把发老大的尸体放到垃圾胶袋中,抄小路去了丁白家。
丁白把家中拿来清洗经血的洗涤剂拿回后巷,清洗血迹。
博知言则在家中处理尸体。
他把发老大的衣服丶证件都烧了。
然后用发老大的电话播于音乐。
他在厕所的门缝塞了一些布条,以免血液流到客厅。
他先把头部丶耳朵丶手丶阴茎等易于辨认的部分割下来。
把剩下的尸体分割。
他九年间杀过的人无数,分尸对他来说亳无难度,他很清楚什幺力度,什幺方位最容易把肉切下来。
他把肉放到大锅里煮,再拿出来已经与一般的猪肉丶牛肉没分别。
骨头是最麻烦的部分,他要把骨头全部敲碎而又不引起邻居怀疑,幸好嘈吵的音乐帮助不少,他麻利地把骨头都轧碎了。
丁白回来了。
她和博知言一起把头丶耳朵丶手丶阴茎剁成肉沫。
丁白第一次做这些事情,不太能适应,动作有点慢,但在这重复的过程,她开始麻木了,恐惧被藏在心深处,她就像是机械人一样,漠然又反复地做着这残忍的动作。
博知言把骨头肉沫和熟透的人肉分批扔到各小区和商店的垃圾桶,而丁白则继续用洗涤剂清洗家中每一个角落。
最后,博知言把发老大的电话带到一个遍远的公园,把它往地上扔,然后看着电话最后1%的电力耗尽。
电话会在关机前向通讯站发出讯号的,这里便成了「案发现场」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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