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封信,正是徐明翰写给自己三个孩子的“忏悔书”。
在这封信里,他痛书了自己的三大过错,分别是:遗憾火灾那天没有在他们身边,痛恨自己找来了这样一个保姆,还有任由徐家长辈将他们的尸身扔到了百子塔里。
他恳求着三位孩子们,下辈子不要再遇到他这样的父亲,他连保护他们长大成人都做不到。
而原主的母亲,正是那个被徐明翰恨之入骨的保姆。
自从原主的母亲染上赌博后,不仅将自家的钱银拿出来挥霍,更是偷偷地将傅宛月经常不用的东西拿去当掉。
其实徐明翰给她的月钱已经很多了,而且善良的傅宛月发现她偷拿自己的东西后,不仅没有告诉别人,反而不计前嫌借给她200大洋。
傅宛月的本意应该是想让她还清赌债,重新开始的。但是原主的母亲不仅没有将这两百大洋拿去还债,反而又输了个精光。
后来事情被徐明翰知晓了,徐明翰当即做主要将她赶出徐府,却在傅宛月的求情下,再次给了原主母亲一次机会。
可是,也就是这次机会,让徐明翰痛不如生,悔不当初。
原主的母亲为了尽快地表功,不知是她自己想到的,还是听别人出的馊主意。
她居然趁徐明翰不在的时候,将三个小孩儿所在的内室点燃。而火势越来越大,显然超出了她的预期。
她并没有像后来交待的那样,按照自己本来的意思去救出三个孩子,而是选择了将这件事情埋在肚子里,没有告诉任何一个人,独自逃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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