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北爵的婚前财产并不多,他手里握有的股份也没有多少,他父亲会等他结婚之后,再将手上的很多股份转移给他。
那既然这样的话,这些股份就都算是婚后财产,是婚后财产,那按照道理林暮是可以分一杯羹的。
离婚之后,林暮至少可以在厉家公司做个大股东,就算不能做大股东,把这些股权卖掉也是很大的一笔钱。
当然,这些建立在他们不签婚前协议的条件之上,林暮猜测白清清的父母和厉北爵的父母也不会允许他们两个人签婚前协议的。他们认为这是一种牢固的商业婚姻,可以保证两家的公司成为利益共同体他们。
在这个圈子里面,商业联姻是不会轻易结束的,不管双方是怎么各自在外面随便玩的,他们都不会结束商业联姻。
厉北爵看着对面林暮的表情逐渐猥琐,咳嗽两声:“你笑什么呢?看完没?看完赶紧签。”
“当然看完了,签吧。”林暮生怕厉北爵反悔,拿起笔就签下了白清清的大名。
看到这一幕,厉北爵的心里很不舒服,白清清就仿佛想要立马甩开他一样,一点都不留恋他的婚姻。他不明白他是这样招女人喜欢的男人,为什么白清清会对他像避洪水猛兽一样?
他想了想,似乎又想通了,他警告林暮:“既然签了合同,你拿了钱就跟我结婚再离婚,不要想着耍什么花招,也不要想着我能爱上你,我这辈子唯一爱的,只可能是邓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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