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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章 漂亮姐姐之律政俏佳人(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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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士彬紧接着开口:“钱野先生,您的叔叔钱觉先生,虽然拥有遗嘱,遗嘱里您并不拥有您养父钱明先生遗产的继承权。但是他鉴于您还在读书以及这么多年的情义,愿意继续支付您的生活费,并且可以一直支付直到您老去去世。”

“这就是你们的和解条件了?”付檀奕询问。

“当然,我们自认为已经仁至义尽了。”林暮把初稿的和解协议推过去,她需要留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打牌也没有一上来就亮底牌的啊。

付檀奕直接拒绝了,“夏律师,我们不接受这样的和解协议。按照法律,钱野先生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林暮的笑容淡然,一副稳坐钓鱼台的样子:“当然,但是《继承法》同时也规定了,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体现了尊重遗嘱人亦即财产所有人意愿的原则。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遗嘱继承是指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付檀奕不动声色:“夏律师似乎忘了,《继承法》还规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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