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了一上午,云浅夕的体力已经宣布告竭。
墨景翼见她已经面有汗意,便提议恋爱的下一个步骤,吃饭。
两人商量了一下,觉得与其去别的地方吃还不如去汇云楼来的方便。
到了门前,云浅夕再次看向高高的匾额。
烫金的三个字悬挂楼上,依旧让她有一种钦佩之感。
又看了看身边的墨景翼,伸手指了指道:“这真是你写的?”
墨景翼笑道:“自然。”
云浅夕十分不想承认心中那股子感觉叫做骄傲,可嘴角的勾起的笑意骗不了人。
她一直就崇拜文采出众的人,现代生活已经进入电子化时代,能提笔写字的人都不多,更别说写得一手隽秀飘逸的毛笔字。
来到古代倒是人人都有一手毛笔字,但她肚子里墨水不多,所以也不看不出好坏,唯有墨景翼的字让她初见便有欣赏之感,而今又知是恋人所就,就有点压抑不住心里的小自豪。
小厮一见是他们二人,马上深鞠一躬。
不等带路,墨景翼边带着云浅夕径直上了二楼,往自己的专属房间而去。
云浅夕此次来的心情明显跟上一次不同。
有墨景翼的陪伴,好似是跟着走进了他的另一个世界。
房中已然燃着香薰,古朴的檀香味衬的房间不像个酒楼,更像是茶室。
云浅夕进了门就直奔案前,拿起纸笔道:“你来给我写两个字。”
墨景翼被她直白的样子逗的忍俊不禁,提步来到案前,歪着头问道:“想看哪只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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