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磊和蓁蓁到了京城,蓁蓁把写好的起诉书交给案件受理科的人。
对方是一个四十多岁,身材干瘦,圆脸小眼睛,头顶的发际线高到头顶,为了掩盖头顶那块儿没有毛发的黄土地,他还把右边的几绺头发留了很长,稀稀拉拉的把那块儿黄土地欲盖弥彰的遮上。
小眼睛男人,拿着蓁蓁的起诉书慢洋洋的囫囵翻看了一下,抬起他的小眼睛看着蓁蓁和秦磊说:“你们要告出版局?”,他的声音在男人里属于比较尖的那种,让人听起来很不舒服。
“是”秦磊言简意赅的回答。
那人又用他的小眼睛上上下下的打量了秦磊一遍说:“那人啊?”
起诉书里写的清清楚楚他们是康城人,他还要问,不知道这都是什么毛病。不过秦磊跟机关单位的人打交道次数不少,知道他们的习性,没必要因为这点儿小事儿跟他呛声。
“康城的”秦磊说。
那人“恩”了一声,又低头看了看起诉书说:“我说小伙子,受伤了就该在家好好养伤,跑到京城折腾什么?你自己麻烦不说也给别人找麻烦,国家的单位是你想告就能告的?回去吧”
说完他把起诉书递给秦磊,秦磊和蓁蓁都没接,蓁蓁这时说:“根据华夏的经济法第xx章...........私人单位可以起诉政府机关。”蓁蓁的功课做得很足,张口就把法律条文背了出来。
小眼睛听蓁蓁熟练的背法律条文,表情稍微有些惊讶的看着蓁蓁说:“学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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