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柔闲着没事在豆湖县转了一圈,寻思着大人说过的赚银子办法。不外乎就是找商家收保护费,要不然就是有案子之时,把告状的两方都吃银子。
可现在连一件案子都没有,想要吃个原告和被告都没人,贪官都当不了。看来唯一的办法,就只剩下收保护费这么一条路了,也不知道这里有没有那种人?
想到大商铺就算被收保护费,也是固定时间去交银子,搞不好还是自己送上门,根本看不到是谁来收的。
不过,市集可就不一样了,于是庄柔便找人打听了一下,知道了市集所在地后就往那边走去。
豆湖县没住着多少百姓,大部份都是各府别院的人,就连酒楼客栈里的帮工,也由东家罩着,惹了事自然是拼后台。而此地的农户早就全迁走,连摆摊的人都是早来晚收,不在此地过夜。
租房太贵,住店又住不起,只能天黑便走,这群人便是庄柔的目标。
市集在靠近湖边的地方,主要就是卖给那些来游玩的客人,以小玩意和吃食为主,现在又遇到踏春时节,过来游湖的人可不少。
庄柔往湖边大树上一靠,抱着手就打量着湖边的小摊,她穿着这身衣服不太好去问话,就算摊主交了保护费也不敢说,只能自己抓个现成的,然后把收费的事给弄到县衙来。
虽然收不了几文,但也能和小郡王交差,实在不行就让他自己掏银子出来修缮县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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