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锦走进去,一阵冷风灌进来,下一刻她就听到了辰廉的咳嗽声。
她赶紧把门关上,然后走进里屋,就发现辰廉还在写文章,顿时到嘴边的话就顿住了。
班主说过,写文章最重要的就是灵感,她不能中途打扰他。
可是这都三更天了,明天又要登台,这身体铁打的也会受不住呀。
她只能给他放上一杯暖身的温酒,再做上他喜欢的吃食,将煤油灯给调得更亮一些。
除此之外,她这个只会识几个字的人,根本做不了什么。
待辰廉放下笔,她就给他披上披风,将算好时间准备的洗脚水给他端过来,试了一下温度后,就让十顺进来给他按压脚,自己则给他按压手。
“班主,这文章写得太辛苦了,你看你手都肿了,咱们以后能不写了吗?”
“这没什么。”辰廉的确有些累,之前发布了《大狗阿福》后,他就想着写一个连载的故事。
哪怕曾经没有写过,但是去过那么多世界,见的东西多了,一些事情倒也无师自通了。
思索了许久,他这个连载的故事写了一个兵王,穿越到古代造反当皇帝的故事。
和十顺是双胞胎兄弟的九顺走进来,拿起那篇文章问:“班主,这篇文章还是要用无名的笔名刊登吗?”
辰廉睁开眼,问了一句:“我有多少笔名?”
九顺一直以来都是给辰廉处理文章这方面事情的,这个问题的答案他很清楚。
“班主,你在《鲁城日报》、《鲁城周报》、《文海泛舟》、《青年日报》等十几家报纸上都有发布文章,笔名共六个,其中无名这个笔名发布了五十九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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