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喜见林七磨磨蹭蹭的不想拿出来,有些恨铁不成钢的仰天长叹:十八岁的男子汉了,怎么就一副小家子气加小孩子气呢?跟在公子身边,实在有损公子形象,她得好好想个法子把他弄走才行。
她二话不说,抢过林七的包袱,将包裹里烤好的番薯拿出大大的三个出来,一一给了三个老人。
老人拿到烤熟的番薯,外皮已经烤焦,内里却是绵软的。此时的番薯早已经凉透,再闻不到半点红薯的香气。老人从未见过此物,拿在手里有些不知所措。可面黄肌瘦的他们,听到这是可食用之物时,却还是不敢下口,只是看着不停地吞咽口水。
“三位老丈,你们手中的这个果子叫番薯,长在土壤下的。可生吃,也可蒸煮、烤,吃法非常多。它的叶子还可以当做蔬菜吃,十分爽口。
如今老丈手中的番薯是烤的,十分香甜。三位老丈若是信得过晚生的话,不妨吃上一口看看我所言是否属实。”
还是头发花白的老人,他豁然一笑道:
“年轻人,有什么信得过信不过的。你看看我们三个老头,已经是半截身子入了土的人,我们还有什么值得让你这样一表人才的儿郎图谋的。
我们三个老头已是许久不曾有过饱腹,既然儿郎愿意施舍,老头子就不与你客气了。能饱腹的话,也能给家里省口粮食。”
老人话说完,第一个咬了一口手中的大番薯,他细细在口中蠕嚼,只觉绵软又清甜,不禁眼前一亮,果真是能吃,并且味道很是不错,比较家里的米糠可口不知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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