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合上电脑,走出书房,偌大的公寓里,所有的灯都亮着,将黑夜照出了白昼,可是空荡荡的环境,让她依旧觉得有些孤单。
屋内很安静,她穿着拖鞋走向厨房的时候,都能听见自己脚步的回音。
大理石的餐桌上,摆放着三个精致的小瓷盆,上面盖着碗,掀开,里面是她煮的宵夜。
煮给她的丈夫,苏年华吃的。
只可惜,她的丈夫,没有回家。
夏季,尽管房间里有冷气,食物还是很快会变质,四月拿来了一个垃圾桶,将宵夜倒了进去,随后将碗拿到水槽里,认真地洗干净,在随后,四月掏了米,放在定时蒸锅里,插上电,选了煮粥的功能。
这一系列的动作,她做起来,是那么的流畅,仿佛做过很多遍一样。
的确是做过很多遍。
这已经是她这个月,第二十次,将做好的宵夜仍在垃圾桶里,第二十次煮好了早餐要喝的粥,然后第二天早上,只有她一个人喝。
哦,对了,忘记告诉大家,今天是这个月的二十号,也就是说,她的丈夫,苏年华,这个月,一次家都没有回来过。
俗话都说,抓住男人的心,要先抓住男人的胃,于是她一个从小到大,双手从未沾过油水的千金大小姐,再跟他结婚之后,用心的学起了饭菜,终于,她从最初被油飞溅的满手都是水泡,到现在已经可以利索的做出味道上佳的四菜一汤。
只是,到了此时,她才知道,抓住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男人的胃这句话的前提,是这个男人,肯吃你做的饭,哦,又错了……是肯看你做的饭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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