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祈点头:“嗯,边牧是最聪明的犬种,它又从小被老爷子带着长大,自然非同小可。”
“你养的狗,自然不一般。”
“我养它时间不长。”白祈不愿邀功,解释道,“它被人遗弃的时候才两个月大,应该是前主人发现买到了病狗,又不愿意花费高价治疗,所以将它丢在了垃圾桶旁。
我瞧它可怜,就把它带去了医院,也是小家伙争气,犬瘟加细小折磨了它快半个月,还是挺了过来。不过,我只照顾了它三个月时间,后来得去研究所,就将它带去了老爷子那里,成了缉毒犬。”
“缉毒犬?”季夜忽然愣住。“我记得边牧这种犬类过于聪明,有自己的想法,服从性很差,所以并不适合做警犬。”
“的确不适合,但并不是没有。再说了,它一直被军人训练着长大,成为缉毒犬并不意外。”白祈道,“我瞧它做的挺开心的,不过老爷子过于宠它,所以不是什么大型案件,一般也不会派它出去的。”
季夜见她神色温柔,想来,她口中的老爷子应该是当真不错!
还有,小白刚刚说,黑仔是被军人训练着长大,想来指的也是老爷子吧?
他是……退伍军人?
季夜从没没机会当兵,但对军人可是发自内心的尊敬!于情于理,他今晚都会陪小白过去见见老爷子!
想到这里,季夜开口道:“小白,我下午要先去公司处理点事情,你要不要在家里休息一会儿?晚上我来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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