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初牧野的这些过去他并没有跟于明珠提起过,毕竟是不光彩的事情,没人会愿意逢人就谈。
而且,他也不认为他有跟于明珠交代这些的必要,因为他没有任何要跟于明珠纠缠什么的心思,自然觉得无须跟于明珠交心说这么多。
于明珠这样明晃晃的示爱,他也有权利选择拒绝不是吗?
而面对着他否认自己是好男人,于明珠摇晃着面前的红酒杯笑的很是自信,
“我的眼睛很毒辣的,是不是好男人,我一眼就能看穿。”
她在商场摸爬滚打这么多年,谁好谁坏她还不是一眼就能看穿?
她看得出来,面前这个男人是一个有故事的人,而且他的能力和他的气度,都不是那一家小小的便利店所能装得下的。
男人不怕有故事,有故事才能说明他们有阅历,而有阅历才能让一个人拥有成大事的隐忍的度量,所以虽然这个叫做初牧野的男人现在看起来一贫如洗,但于明珠笃定,他日后一定会有一番作为。
身边从未停止过男人对她的追逐,然而她却只想为这个男人驻足停留。
初牧野再次笑了起来,
“很荣幸于总能给我这么高的评价。”
于明珠不满地蹙眉,
“你可以叫我明珠吗?于总于总的真的很生疏。”
初牧野不动声色地坚持着,
“还是叫于总吧。”
于明珠也没想到他还挺固执的,郁闷地瞪了他一眼没再勉强他什么。
席间两人倒是相谈甚欢,当然,相谈甚欢的前提是当话题是工作的时候,一回到私生活上,他就开始寡言少语,甚至打着太极避开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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