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倾城一路抱着她,不曾放开。
直到把她放到车里,后面的记者粉丝们还在紧追不舍。
保镖们护驾,连连后退。
任凭他们的脚程如何快,也是追不上的。
“权先生,你知道自己这样的行为像什么吗?”
“像什么?”他随意地挑了下唇角,修长的手探到了后边。
一个精致的鞋盒就被他拿在了手里。
应采蝶精致的眉眼,遮掩不住调侃之色,“强盗!”
他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来了就直接抱走她!
在别人眼里,他怕是跟强盗一般无二了。
“我抱我的妻子,天经地义!”某人的脸皮在这时变成了铜墙铁壁,丝毫未觉得自己这样的举动有何不妥。
说着,他温热干燥的手,轻托起了她的脚。
应采蝶身子本能一颤,疑惑的眸子在看到他手上的鞋子时,一阵湿热。
原来,他是要给她换鞋!
一段时间没有穿高跟鞋,她细白的脚躶,已经出现淡淡的红痕。
他削长的指腹,浅而规律地揉压微红的地方,“痛吗?”
他的力道很小,就怕弄疼她。
应采蝶摇摇嗪首,对上他漆黑如墨的瞳仁,她心尖一跳,“不痛。”
不单不痛,还很舒服。
他揉按的手,温温热热的,就好像一股电流,密密麻麻的,让她心神都有些恍惚起来。
不一会儿的功夫,脚上一阵温暖袭来,舒适的鞋子立马缓解了穿高跟鞋带来的疼痛。
这种感官比任何时候都要明确。
“以后,不许再穿高跟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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