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一怔,直接呆住。
什……什么?
她微微呆愣。
以为自己听错。
这句话,在明歌这里被翻译成:【你搬过来,跟我一起,同居走起来。】
明歌耳尖染上一丝热意,有什么在蠢蠢欲动。
“同居”,这个词,在热恋期的男女朋友间,常见且合理。
站在不远处,白衣黑裤容颜俊美的男人,对上女孩闪过一抹纠结之色的漂亮眼珠,浅淡薄红的唇瓣轻轻勾起,道:
“按照你家中风格装修设计的衣橱,衣服全是合适你的尺寸,鞋包、首饰、化妆品都是女孩子应该喜欢的。”
“做早点的厨子是你喜欢的御福斋的师傅,住进来以后,想吃随时可以。”
“还有,夜宫种满了你喜欢的火红郁金香,卧室落地窗正对着这片花海。”
男人语调缓慢,低声而诱惑,轻声道:“所以,要试试同居么,明小姐?”
“……”
明歌脑子凌乱。
同居——
拒绝or接受?
这是一个问题。
她忽然脑子里灵光一闪,漂亮眼珠微微睁大一分,盯着男人俊美淡漠的面孔,迟疑地道:“宝贝儿,你今天做这么多,就是为了现在吧。”
——又是带她看漂亮华丽的衣橱,又是告诉她御福斋的厨子被挖来夜宫,又是让她看到这一片火红郁金香花海,步步为营的铺垫,最终就是诱惑她搬进夜宫。
“被你发现了。”男人平淡的语调不变,就连眉梢都未曾挑动一下。
竟然是毫不犹豫的承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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