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莲一听是朱婉瑛,愣了下,这孩子自打年后留在了文工团,就一直没回来过。
巧莲倒是听别人说起,说是朱家两口子去县里闹了几回。
老朱媳妇在文工团外面撒泼打滚儿的赖着不走,差点儿让人抓起来。
后来还是县大队和卢玉珠出面调解,婉瑛每个月给家里五块钱,朱家人不许再去闹腾。
朱婉莹毕竟没成年,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她的父母就有绝对的权利干预她生活。
婉瑛为了以后不被打扰,为了能在文工团好好学习工作,也只能认了。
一个月五块钱给家里头,其余的自己留着。
最开始老朱媳妇是要十五块钱的,别说是婉瑛不同意,卢玉珠也不能同意啊。
在卢玉珠的强硬手段之下,老朱媳妇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的接受了一个月五块钱的条件。
并且答应,从此以后,朱婉瑛不再归朱家管,她可以离开家独立。
卢玉珠还特意写了一份文书,找了人做见证,让老朱两口子在文书上签字画押,免得这两口子往后又来找麻烦。
老朱就是个泥腿子,老实巴交种地的,一听说那几个见证人的名头就吓坏了,当即就同意了签字画押。
就这样,婉瑛用每个月五块钱的代价,跟朱家有了个了断。
老朱媳妇回到大营,就各种败坏婉瑛的名声,说婉瑛忘恩负义。
朱家养了她十二年,到头来就是养了只白眼狼,翻脸不认人。
刚开始,真有一些人相信了,都跟着一起骂婉瑛不孝顺,白眼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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