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容貌,她比王灵儿还好看点,比身段,她用了那么多的保养品,也比王灵儿好,但是她跟夜玺结婚久了,身上没有了那种娇俏,更没有少女感。好多男人都喜欢不懂事的女人,因为他们觉得她们的世界还是黑白的,可以由着他们在上面涂鸦。
说白了就是给他们生理和情感上的双重满足,这是妻子给不了的。
因为结婚久了,女人早就没有单纯可爱的气质,而这种女人又比较吃香,男人可不就得出轨么!
夜玺扯动嘴唇,“我眼睛没瞎。”
他要是看上那女人他情愿自杀。
路菲菲看出了夜玺眼底的嫌弃,心里特高兴,不愧是她男人,就是这么直男。
夜玺不想再听到王灵儿三个字,也不想听路菲菲说着酸话,便转移话题,“对了,媳妇,你知道郑家主今天找我过去做什么了吗?”
“找你干嘛?”路菲菲配合的问。
夜玺讥讽的开口:“他啊,心大了,想独吞白家的东西。”
路菲菲嘴角一抽:“他们有那么大本事吗?”
白家的东西早就过时,他们就算拿到配方也干不了多久,更加不懂得什么叫做与时俱进,可以说以后也是破产的命。
“没有,但是脑洞大。”夜玺面无表情的说道。
“那你是怎么回话的?”
不可能直接答应了吧?
“我没同意,直接拆伙了。”能把占便宜说的那么清新脱俗也是不容易的。
夜玺点头,“我也是这么说的,能合伙就做,不能就散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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