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远距离的长途旅行是一个人坐火车到成都和重庆,二十三个小时的卧铺,坐到我想吐,第一次再也不想坐火车了。可是这趟旅行却一点都不虚此行,我彻底爱上了在路上的日子。
外面的风景不一定是最好的,但一定是最有吸引力的。眼睛看着陌生的一切,就来不及想所有烦心的过去。而我感受一座城市,最喜欢的方式就是用脚来丈量,从一个目的地走到另一个目的地,沿途看着别人熟悉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幻想着如果是我会怎么样。我会开一个小小的饭店,每天忙碌的买菜、洗菜、串着串子、卖着串子、洗着签字吗?还是会每天上班,接送孩子,走在路上也询问着孩子的功课,提问他背诵几句乘法表吗?还是会在公园里种种花、养养草,早已经收集了所有植物四季的模样。虽然停不下手里的活,但是却可以抬头看看天,看着匆忙赶趟儿的人群感叹一句:慢下来吧,才要辜负。
我还喜欢漫无目的坐公交车,找一趟人少的路线,从起点到终点,再从终点到另一个终点。路上经过的地方有些破旧、有些繁华,但是从破旧到繁华往往是一条路之隔,宛如穿越,又如隔世。繁华之路走到头的,就是荒凉和破旧,穿越破旧就又是繁华。人生百态都呈现在一条条的公交线路上,没有人可以一直年轻,也没有人不用离开,走到哪里不由我们说了算,但是停在哪里却是可以做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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