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衙门里的变化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是关于讼状的规矩,因为从何瑞昌本人、到县衙中当差的这些们差官,大家都已感觉到平民百姓们对官衙本身的畏惧,经常有宁可吃亏、也不愿意登堂告状的现象。所以、在宗吉元的建议下,将每个月的逢“十”的日子定为了“放告日”,也就是说,初十、二十、三十这三天中,前来告状的人可以免除刑杖的责罚,只要是出于正当的诉求,不必担心会有任何的追责;
其次、就是县丞张文炳张大人因身体欠佳、辞官还乡,何瑞昌索性举荐宗吉元代理空出来的这个职务,自然、这师爷的位置她还是要继续担着的;
再者、也是大家都没想到的,安平县的那位捕头郑友益、还真的如他自己所说的,调转到辽东县来了。都是熟人了,而且也确实需要人手儿,何瑞昌直接安排他做了副总捕头,给刁三郎做副手。
看起来一切都是很顺心合意,但宗吉元始终没忘了“霸王庄”这件事,虽然这段时间表面上风平浪静,可谁又能保证,在这平静之下、不是正在涌动着暗流,甚至很有可能那暗流已经生成。而且、经过上次的教训后,宗吉元已拿定了主意,这回无论如何都不会被动地等着对手来算计,自己一定要先做出充足的准备,以便来应对那些、不知什么时候就会到来的阴谋。
这天,因为近来衙中的事务比较轻闲,而且又不是“放告日”,宗吉元觉得是时候、将那件必须去完成的事情给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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