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锦沉默了一会,像是终于鼓起了勇气,他看向了陆灵夕说道:“如果时总还活着,我当然不会走,我太佩服时总了,我甚至发誓,这辈子哪怕当条狗,都要跟着时总混,因为他是有才能的人,我愿意诚服于他,只可惜,他没了,我跟的是有能力的时总,要是公司没有了时总,对我来说,这里的意义已经没有了,所以,我只能选择离开,我也没想到,大家跟我的心情都一样,因为时总走,大家都要解散,所以,抱歉了。”
敢情,这家伙这是视昱眠哥哥为偶像,因为认定的是昱眠哥哥这个人,所以,昱眠哥哥不在的话,他就觉得这个公司没人能让他信服的了?为此,才不愿意给公司再效力。
这虽然是对时昱眠能力的一种肯定,但是,这一个个兔崽子是不是太年轻、太沉不住气?或者说句难听点的,他们根本就是太小看陆灵夕了。
陆灵夕勾了勾唇,望着蔡锦说道:“我非常感谢你对时总这么忠心,现在我也不想跟你讨论时总会不会回来,以及什么时候回来的事情,我只想问你一句,你是因为觉得公司里面没有比你领导能力更强的人,没有能让你信服的人,所以,你想辞职,对吗?”
“可以这么说。”蔡锦点头。
“你们也是这么觉得?”陆灵夕看向众人。
办公室里的大家,纷纷点头,没一个人正眼看陆灵夕的。
陆灵夕这才知道,平时这些人对她恭恭敬敬的,表面上一口一个陆总的叫她,事实上,他们只是给时昱眠面子,没一个觉得陆灵夕是有本事的女人,心里也只把她当总裁夫人,何尝当她是个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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