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车熟路从床底抽出魏岚平时泡脚的粉色小盆,水倒了进去大手试了一下水温,确定不烫才托着魏岚一双小脚丫往水里放。
“泡一泡脚,去寒气。”
魏岚脚丫被雨水泡的冰凉发白,放进热水里,身体一阵激灵,鸡皮疙瘩和汗毛一同立起,片刻之后,热源自一双脚丫传递全身。
顾朝手上皮肤深邃麦色,和她莹白小腿形成鲜明对比。
身体恢复温暖,魏岚思绪回笼,腿不往上抬了抬,脱离顾朝掌心。
“我自己来就好……还有没有热水?你也泡一泡,换一双干净鞋袜。”
外面都是泥泞,顾朝怕弄脏鞋才穿草鞋,现在回到家里,还是要穿的暖和一些才好。
顾朝淡笑“嗯”了一声,“好。”
别山总共十四头猪,年前杀了一头过年,昨天杀了三头,今天刚运出去。
肉是紧俏货,三头猪早找好路子,分别送往附近镇上的黑市。
县城距离较远,陈正文考虑风险较大,打算等头批肉卖出去,看看风向再决定。
最初顾朝会入伙别山生意,完全是看重前景。
深山养猪需要承担各方便的风险。
譬如随时可能出没的野兽,以及山下的红袖章。
可是,它却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赚取大量的钱票。
顾朝以为他会一直干下去,但事后他有了更好的机遇,并且火速占据他大部分重心。
现如今猪场生意已经不是他的主要战场,平时也都是靠陈正文和大宝小宝三个人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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