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计较这些自然是已经来不及了,见天色已晚,清欢和天衡子还是决定先赶路。
按照他们的脚程,穿过这苍蓝镇怎么也得再花上半天。
但是看看这倒塌墙垣和毁坏的房屋,两人也不可能在这里落脚。
清欢的脚有些痛,她泪眼汪汪的看着天衡子:“知观,我的脚也痛了。”
天衡子沉吟了一下,最后扶她在一块巨石上坐下:“把鞋袜除了,我给你看看。”
清欢倒也不扭捏,反正他也不是没有看过,再加上白日里如此尴尬的一幕,她也没什么好藏来藏去的了。
天衡子抬起清欢白嫩的小脚,只见原本雪白细腻的肌肤上赫然多出了几道红痕,嫩生生的脚掌上还多出了一个水泡。
“原是起泡了,怪不得会疼。”天衡子本是想将她的水泡挑破的,然后将里面的脓水放出来,但是想想他们等会儿还要赶路,若是这个时候挑破了泡她走起来只怕会更疼。
“我们若是用脚走,想来等道朝歌的洞府了也该天亮了,倒不如今晚先找个房屋歇一下,这里已经朝歌的地盘了,那魔族想来也不敢再轻易过来。”天衡子站起身:“之前是因为朝歌不在,给他们钻了空子,现在既然有了朝歌,我们也就无需担心了。”
清欢想起朝歌之前给自己的那个玉佩,那个小妖如今已经还给自己了,若是现在将它捏碎了,朝歌想必就能直接找过来了。
但她其实私心里还是想和天衡子在一处的,只是她现在不愿承认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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