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到了德金坊附近,传来了姑娘们娇媚勾人的揽客声,这儿是有名的花街柳巷,冯植赶在这时候询问,也是怕几位公子爷听了动静,一时起兴要逛花楼,他身上可没带多少银子。
邓吉一上马车便靠在车内的锦垫上阖目小憩,而后鼻尖嗅来清香,他睁开眼睛侧目一瞥,身旁的傅婉书正摆弄着袖子若有所思。
“我瞧劫犯眉眼微眯,脖颈前倾,右手手指略有薄茧,回话时思维清晰,逻辑缜密,所以我猜他是个自小替人抄书的书童。”傅婉看着冯植,回答道。
眉眼微眯,脖颈前倾,指腹有薄茧,这都是因为常年在阴暗处抄书落下的毛病。
她顿了顿,又说:“老妇衣着朴素,不是贪图奢华之人,她背驼膝肿,双手粗糙皲裂,是常年做粗活导致的,即使过了很久,吃苦受累的痕迹在身体上也依旧难消。可若按她所说,十几年来一直是一个人生活,那又为何要如此辛苦,所谓一人吃饱,全家不饿,除非她还要供养儿孙读书…”
傅逸徵办案一直以实证为主,此时听了傅婉书的话,忍不住打断她,问:“你说的这些也只是猜测而已,万一猜错了怎么办?”
傅婉书看了一眼册录,她的确只是合理推测,从知道老妇和劫犯认识的时候,就猜到他们可能有着共同的仇恨,这仇恨与书生有关,许是学堂斗狠,也许是科举竟考。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不正是破案的最佳手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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