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儿的话让王苗苗皱了眉。
“贱民?”
女孩儿捂住嘴唇,神色多了抹不安。
糟了,说错话了。
在大庆朝,贱民通指奴仆,妓女等身份低贱之人。
就是高官达贵,都不敢把平民百姓这些骂作贱民,最多怒斥其为刁民。
因为早在大庆朝初成立时,就有人不知死活斥骂身份地位比他低的人为贱民,被大庆朝先祖当众处以极刑。
这条律法深入人心,一直延续至今,哪怕大庆朝现在朝政不稳,也没有谁胆子肥到在外人面前斥骂平民为贱民。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个道理都懂。
王苗苗有趣的把面前这女孩儿上下打量了一下,最后定在她那染了艳丽颜色的指甲上。
美甲,除去那些富家夫人小姐外,一般人家还真没几个涂的。
涂这些,就不能下地干活。
注意到王苗苗目光落到自己的手指甲上,女孩儿唰的就把手背在背上,不满道:“看我手干嘛?”
“挺好看的。”颜色很正,就是跟那粉红的婚服不相搭。
女孩儿得意:“那是,这可是妆颜坊最新出的,好看吧!”
说完,还自顾的欣赏了会儿,越看脸色的笑容越是灿烂。
王苗苗:“……”
“看她这样,肯定就是自愿的!”小愿抿了抿唇:“咱们,走吧。”
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这个女孩儿选择了这条路,在他们看来不值当,但也许,这是这个女孩在现在看来,最好的一条路。
王苗苗对她当不当小妾没什么感想,只是对她顶着自己身份有些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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