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哈!这是他为官十载第一次遇到的稀罕事儿。
京兆尹沉着眼打量,只见这个妇人衣衫陈旧,面容悲戚畏缩,跪在堂下打着颤儿,这样胆小之人定是不敢走上公堂状告其婆母的,莫不是受人指使。
一瞬间,京兆尹就想到了萧茗,定是萧茗为了昨日之事,利用此妇人借机挽回声誉。这个萧茗,小小年纪还真是沉不住气呢,仗着琳琅郡主的关系居然敢搅风弄雨,也不想想诺大的京城,能到杏林寻恤滋事的,谁背后没个人撑着呢?
这点就受不住了,指使人来闹?
京兆尹心中恼怒,他这个京官,最是受这夹板气了,哪个都不敢得罪,哪里都得装孙子,萧茗居然把案子递到他这儿来了。
刑部那么大的地儿看不见啊?
京兆尹对惹事生非的萧茗不满,又有对堂下妇人的半分怜悯,历来不敬尊亲长辈都是大不敬之过,而此妇居然将婆母诉诸于公堂之上,更是大大的不孝,依本朝律令,不敬不孝状告亲长者,无论原由,告人者先会受三十鞭打之刑。
公堂之上已经聚集了不少围观看热闹的,一直以来但凡有衙门审案,都不缺少好事的来瞧个热闹,更有甚者更是把家里的小板凳给搬来了。
此时,对于妇人状告一事,围观之众议论纷纷,大骂其不孝。
京兆尹短须一翘,面容一肃,一拍惊堂木,自带三分威严:“胡闹,无稽之言,念尔初犯,本官饶恕你的罪过,给我速速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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