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仙仙略一沉思,提笔写下“秉煜”二字。她写字向来不惜笔墨,神情淡漠,下笔自带凛然之气。只是落在两面和三刀以及刚认的小弟眼里,无非就是个睁眼瞎在白纸上拖出一串鬼画符。
不识字的小弟语不惊人死不休:“姐姐怎么用右手写字?”
许仙仙手中的毛笔一滑,又毫痕迹地稳住并顺势搁笔。这句话乍一听很奇怪,不用右手写字难道还用左手吗?但问题在于许仙仙就是个左撇子。
也说不上什么心机,习惯使然。谢宛在的日子她左手画符来不及就用右手,嫌右手力量太过薄弱去练刀,又被醉花看出端倪练了双手刀。但她想不明白,字丑就丑了,怎么还能被个小崽子看出来。
“我写字——天生如此笔锋。”就算看不见她写的什么样,她也大概能想到朱小六对着一团杂毛线字体的心情。
“卞姐姐,我猜的。”她“温顺可爱”的小弟笑吟吟道,“我只是觉得姐姐写的字理应再好看些。”
许仙仙嘴角抽了抽,继续淡定道:“这两个字是‘秉煜’。”
“君子实维,秉心无竞。”杂毛线附近出现一行秀丽的小字。然后落下几个方方正正的字块——“日以煜乎昼,月以煜乎夜。”然后许仙仙就淡定地听着小弟不淡定地叫了两声。
“有……有两只手。”发觉自己失态的朱小弟不好意思道。
“哦——”许仙仙在惊讶中硬是把这个处变不惊的“哦”拖出了山路十八弯的曲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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