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舜骁在外面呆了许久才回去。
烛灯下,容仪披散着长发,手里捏着绣针正在纳鞋底,他一眼看过去,只那尺寸,就知道是给自己做的。
于女工一类,容仪自然精通,却不爱去摆弄,有时兴起会给他缝补几件衣裳,虽说他的衣裳若是破了,大多是不要了,可容仪发现,只要是自己缝补过的,他都会留下,还会穿出去。有一次容仪在他袖口缝补处绣了一朵花,本是很女气的补丁,料想他大约是不会传出去,可那次他去军营,穿的就是那件袖口有花的衣裳,据小乘说,是有那么几个胆大的出言调侃过,却未见他红脸,甚至还有些高兴。
由于对这些贵族中奢靡之风的“唾弃”,自从容仪有了这一发现,只要时间充裕,就会帮他缝补衣裳,对此,姜舜骁并没说什么,有时候还会饶有兴致的看她为自己缝补,露出笑意。
可做鞋子伤手,尤其是纳这鞋底,姜舜骁的鞋子底一向硬厚,因着他从武的原因,也很费鞋子,这第一层鞋底就会邦邦硬,容仪那些粗长的针费力的戳着,鼻头都冒出了汗珠。
姜舜骁靠在门口看了一会儿,转身寻了酒壶,于她坐在一处,自顾的倒了杯酒,喝了一口,温酒入喉,还有点浅浅的甜。
容仪抬头看了眼,正要说他夜里喝酒,却见他喝的是自己的果酒,只说了句:“这酒虽不烈,但入夜了还是少喝点。”
姜舜骁“嗯”了声,看着她的食指都摁红了,直接拿走了她手中的鞋底,丢到一边,道:“别做了,这玩意儿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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