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简易通过神识在一大树底下,草堆里挖到了2颗百年人参。
挖到人参后,简易又打了些野物装进空间里,留着晚上吃,而后便走大路去了县城。
到了县城,简易先是花了几个铜板,在一酒店伙计那,知道了县城最大的几家药店,然后挨个问了过去,最后在价格最高的那一家将手中的人参出售了出去,一共卖了二百八十两。
对于掌柜的给的这个价格,简易不可置否,就只是象征性的叫了叫价后,简易便同将人参卖了出去。
在这个小县城,一两银子已经足够县城普通人家一个月的嚼用了。
其实将这两支人参拿到府城去,简易所能拿到的赢钱可以在二百八十两的基础上翻倍的,可,这对于他来说却是完全没有那个必要的。
因为,简易压根就不差钱,他之所以会来卖人参,为的不过是一个名头而已。
现在有了这比钱,他以后手头就可以松散些了。
手头上有了钱,那么该置办上的东西也该置办上了。
布料成衣、笔墨纸砚书本、油盐酱醋陈米粮这些简易全都买了一些,当然这些都是暗地里的,在明面上就只有些许米粮,和一套低等的笔墨纸砚、书本,以及昨天帮忙给猎户老爹下葬的村民、村长。
回程的路上简易走的是村里大路,后背的背篓里装的满满当当的,两只手上也没少提着东西。
恰好太阳落山,原本在地里忙活着的老人孩子们都先回来了,一个个好奇的盯着简易手上的东西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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