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带着余钱,沿着荒凉的街道走了很久后,转了个弯,穿过一片土路,又路过了一片荒坟,终于是在一个小树旁边,看到了个身穿青袍的男人。
余钱看到了,那男人自然也看到了她。
“娘!”
男人跑过来,眼里都是喜色。
林普很久没见到他娘了。
余钱看着这汉子长得周正,眼角都是细纹,皮肤暗黄,给他的容貌降了好几分。
听马晓说,刚回家的那几年,林普可是年轻有活力,一身腱子肉又是一口白牙,皮肤还白。
不过余钱比对了下马晓的皮肤,也差不多猜出来林普当时的皮肤,是小麦色的。
毕竟和他们比起来确实是白啊。
“儿子.......”
余钱还是演不出来,干脆就冷了脸。
“我不走。”
林普一愣,“不行,娘,你必须走!”
他这一激动,余钱却感觉到了不对劲。
“这里是不是要出事了?所以你想让我这个原本就活不了的老太婆走?”
“我走了有什么用!?”
“你和马晓走,我跟着来,就是见你一面,你听娘的话,跟马晓走,好好过日子,知道吗?”
林普直接摇头,握住了余钱的手。
“不行,娘,我们还有可能活下来,可你不行,你答应我吧,我这地方有不少弟兄,就算出事了我们也能保命的。”
马晓原本听到余钱说让她和林普一起走还有些意动,可看着林普的反应,就将这想法丢下了。
若是她这么做,普哥大概就不会要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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