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想,”带荀笙来这儿是顾晟的决定,“还是不要做第二个程婉了。”
程婉嫁进顾家十几年,一举一动都在努力讨得所有人尤其是家主顾援军的喜爱,从穿衣风格到谈吐言辞,都在学习做一个合格的顾家儿媳。
然而,能否得到他人的喜爱,可不是由这些所决定的。可以说,只要程婉还在顾家一天,她就永远得不到顾家人哪怕是她的丈夫顾涟的喜爱,虽然她穿的用的说话走路都符合一个顾家儿媳的标准。
她是一个合格的顾家儿媳,外人眼中的。
荀笙秒懂了顾晟的意思:“那就做自己吧!”
如果说吃早饭的时候,是顾晟低估了南方人对糖的执着,那么这会儿,就是他低估了一个女性,对于逛街的狂热。
哪怕这位女性已经怀孕一个多月了,逛起街来还是健步如飞,让顾晟这个负重五公里从不喘的人,如今走进一家店后眼里只能看到沙发。
他一直以为“五年步兵陪女朋友逛街累到瘫”是个段子,还放言自己带出来的人绝不可能如此。而现在,他只想去跑个负重五公里醒醒脑子。
女人嘛,逛街总是要货比三家挑挑拣拣一番的,不像男人,几乎不走回头路,甚至进商场、进店铺、拿衣服、付钱走人一气呵成,一步冤枉路都不走。所以,顾晟清晰的记得这家店,的沙发,他这已经是今天第三次坐了。
这商场虽然是顾晟的,但他很少来,平常都是顾南在管理,没人认识自己,所以逛起来还比较自如。只是,它终归还是自己的呀!用得着……还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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