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柔乡藏在沿海郊外的深处,往后是百仞深的断崖,时不时能听到海浪拍打岩石的声音,深夜伴人入眠。
慕北语嫌弃山路崎岖,就让苟归珏背着她。苟归珏近日来锻炼提升体能,抱着一个人也不影响什么,何况是心心念念的慕北语,恨不得跟她成为连体婴儿。
白羊帮的帮众民心不稳,苟归珏需时常露面巩固地位,其实亨利的大块头更有说服力,亨利不愿意,他不擅长演讲,苟归珏嘴皮子厉害,忽悠人很有一套。
慕北语知道苟归珏公务繁忙,也不要求他给自己做饭吃,“你忙你的吧苟归珏,到了饭点你可以让你小弟送饭过来,或者我吃外卖也可以。”
苟归珏说:“你喊我一声。”
“嗯?”
“喊那个昵称。”
“苟归珏。”
“不是这个。”
“狗哥哥?”
“不。”
“狗狗?”
“嗯!”
黑发男孩笑出酒窝,身后仿佛有根狗尾巴在摇晃。
“恶心死了!”慕北语推开他,“你又不是真的狗!”还一副要来舔她脸的样子。
苟归珏怜惜的吻了吻她的手背,折了花瓶的一支玫瑰嵌入她蓬松的发间,轻声说:“红色的玫瑰不衬你。”
慕北语淡淡撩起眼皮看他,等他下一句话。
“但是我喜欢它的娇艳与棘手,像你一样。”
慕北语嘴角溢出冷笑,“好久不见,你的情话技术见长啊。”
“也只对你说情话。”
慕北语移开目光,要去洗个干爽的澡。不知道她是男主角的第几条鱼,反正她是不会相信男人的鬼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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